【问题】我公司在2009年12月将一部分存货做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在2010年8月将一部分存货报废并变卖,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
  一、报废不是人为造成
  账务处理分两步走:
  1.将报废存货出售按正常销售业务来处理。
  2.将该批存货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成本。
  二、报废由人为造成
  1.发生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个人赔偿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废品收入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报批处理结果: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注意要点:
  1.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损失应当计入管理费用。
  2.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损失时,其进项税额应当转出。
  3.残料收入应当计征销项税(小规模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