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会计核算的“五不得”
  根据《会计法》的要求,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有下列行为,如表1-1所示。
  表1-1 会计核算“五不得”    
       二、违反《会计法》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企业违反《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和相关的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有跟老会计学查账。
  以下几方面,如表1-2所示
  表1-2 违反《会计法》后单位和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
  同时,《会计法》还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从这些规定来看,这实际表明了单位负责人应对会计资料的虚假和重大遗漏承担主要责任。因此,不管是为了企业的发展还是为了对自己负责,企业负责人及时查账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由于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的管理者、经营者,要亲力亲为地查账是不太可能的,一是因为负责人要负责企业的全面工作,事情较多,时间有限;二是由于企业负责人毕竟不是会计人员,对会计知识的了解是有一定限度的。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情况下企业负责人组织一些熟悉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且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了解的人员协助完成查账过程。这些协助人员往往是企业负责人值得信赖的人,能把查账的真实结果如实地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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