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南昌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关于加强对企业工资涉税问题管理的探讨(二)总结如下:
  均2000元左右,这样既偷逃了企业所得税又偷逃了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不法企业利用工资造假偷逃税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目前我们的检查模式一般不检查当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只检查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而在检查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即使发现企业有明显的利用工资造假进行偷税的嫌疑,由于检查时间滞后,因职工人员可能流动和销售的完成,很难取得人员和工资成本是否真实的有效证据,而不能对纳税人的偷税行为做出处理。
  因此建议,应当加强对当年度企业所得税中工资列支项目的检查,这样便于有效的取证。在对企业当年度的工资进行检查时,要注意对企业现金流的分析,如果企业采用了虚列人数虚增工资总额的方式偷逃税企业所得税,就会虚增一个金额很大的现金流,一定要注意企业的这笔现金的去向,如果企业不及时的把这笔现金转入他的小金库的话,那么,通过对企业现金和银行存款帐户的检查很容易就可以发现问题并找到有效的证据。对当年度工资进行检查,虽然企业的汇算清缴期还没有过,但是利用虚增职工人数对工资进行造假,是明显的偷逃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对这种行为直接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另外,在对企业个人所得税的检查中,特别要注意审核期间费用帐户是否在年底突然大幅增加,集中报销费用的情况,如果有这种情况,就要注意对相关原始凭证合理性和真实性的审查,看是否有纳税人把职工年底奖金混入期间费用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5.工资税前扣除的管理办法出台前,应加强与劳动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强化对企业的用工管理和工资档案管理,用制度堵塞漏洞,督促企业财务人员按政策规定进行工资支出,规范建帐建制,如实申报纳税。
  6.强化税法宣传工作,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是税务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税务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同时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诚信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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