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定西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清算所得税申报相关政策解读及实例分析(三)总结如下:
  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以及清算税金及附加,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后的余额为可以向企业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财产。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去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实例解说]A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实收资本3900000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企业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284798.38元。2009年9月30日根据公司章程期满,企业准备清算。2009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流动资产5779008.56元,非流动资产127155.98元,流动负债402849.64元,非流动负债为0,所有者权益5403314.90元(其中实收资本3900000元,本年利润218516.52元,未分配利润1284798.38元)。
  一是经营期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及申报。股东同意企业提前解散的股东会决议签署日期是2009年9月30日,并在当日成立清算组,则2009年1月1日~2009年9月30日为经营期未满12个月的一个纳税年度。按规定进行经营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09年1~9月企业会计利润总额为218516.52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率为25%),企业应按规定进行该经营期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缴纳企业所得税54629.13元。
  二是清算期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及申报。2009年9月30日为清算期开始之日,2009年12月20日申请税务注销,即清算期为2009年9月30日一2009年12月20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1)资产可收回金额(或称可变现金额)为5820518.09元。
  (2)资产计税基础为5906164.54元(假设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一致)。则资产处置损益= 5820518.09-5906164.54= - 85646.45(元)。
  (3)债务偿还金额为190858.66元;假设负债计税基础与负债账面价值一致,则:处理债务损益=402849.64-190858.66=211990.98(元)。
  (4)清算费用合计50000元,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17000元。 其他所得或支出付略不计。
  (5)清算所得= - 85646.45 -50000-17000+211990.98=59344.53(元)
  因此,需要缴纳清算企业所得税=59344.53×25%=14836.13(元)
  三是股东取得剩余资产的涉税事宜。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假设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为200000元,以前年度欠税54629.13元
  剩余资产=资产可收回金额一清算费用一职工工资等?相关税费一清算所得税一以前年度欠税-债务偿还金额
  =5820518.09?50000?200000?17000?14836.13?54629.13?190858.66=5293194.17(元)
  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即股息所得)=1284798.38+218516.52+(59344.53-14836.13)=1547823.30(元)
  剩余资产减去股息所得后的余额=5293194.17?1547823.30=3745370.87(元)
  股东投资成本=3900000(元)
  投资损失=剩余资产减去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股东投资成本=3745370.87-3900000=-154629.13(元)
  从以上计算可知,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余额为1547823.30元,故股东应确认的股息所得为1547823.30元;剩余资产减去股息所得后的余额小于股东投资成本,故该股东应确认投资转让损失154629.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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