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淄博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提醒关注的十个企业所得税问题(二)总结如下:
  业证书到期的较多(2010年取得的证书),例如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10年11月至2013年11月,企业不可以使用2010年证书进行2013年度的减免税备案。如果证书到期日为2013年11月份,1-11月份所属季度是否可以享受高新优惠?
  答:如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10年11月至2013年11月,企业能享受高新技术优惠政策的年度是2010、2011、2012,不能使用2010年证书进行2013年度的减免税备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
  10、企业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其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相应的标准是要求近三个会计年度每一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皆不低于相应比例还是近三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总额占比不低于相应比例即可。举个例子,假定某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皆为1000万元,每一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为45万元、60万元和80万元,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6.33%,不低于6%;但该企业其中一个年度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4.5%,低于6%的规定比例,该企业是否符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答:是指近三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总额占比不低于规定比例,即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之和占销售收入之和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上例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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