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会计实务考试指导相关内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科目——应付工资总结如下:
  2204 应付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工资标准等,编制“工资单”,计算各种工资,并应当将“工资单”进行汇总,编制“工资汇总表”。
  三、应付工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二)期末,应当将本期应付工资进行分配,如:
  1.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2.应当记入各项业务活动成本的人员工资,借记“业务活动成本”、“存货——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3.应当由在建工程负担的人员工资,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账”,按照职工类别分设账页,按照工资的组成内容分设专栏,根据“工资单”或“工资汇总表”进行登记。
  五、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果应付工资大于实发工资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领取的工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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