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嘉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二)总结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依据审计报告,对具体的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和改进建议,拟定并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书。
  第二十八条 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后,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部审计机构提出,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重要的审计项目,应实行后续审计。后续审计主要检查被审计公司(部门)按审计意见书改进工作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第三十条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股份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对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公司(部门)和个人,股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向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计公司(部门)和个人,由股份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或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提供帐簿、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审计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的。
  (六)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藏、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处分、经济处罚: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被审公司造成损失的;
  (四)泄露被审公司商业机密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按照前述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份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股份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  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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