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无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餐饮公司稽核审计制度总结如下:
  一、单店内部稽核审计制度:
  1.  单店财务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稽核员。
  2.  单店的稽核员应对本店的各项收支进行严格审核。
  3.  单店的财务经理及店长要支持和督导稽核员按其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二、公司对各单店的稽核审计:
  1.  公司对各单店的稽核审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其审计工作原则上由公司财务部指派财务人员审计,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代理审计。
  2.  各单店不得拒绝公司指派或委托的审计人员审查,对拒绝检查或不予配合审计的有关单位或人员,公司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3.  公司对各单店的审计分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审计的范围可以是全面审计,也可以是局部重点审计,具体方式视其人员安排或其他需要安排。
  4.  各单店必须在每月30日前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每季度还须有财务分析报告。
  5.  每次审计前,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必须有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内容、方式、审计中了解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  公司对各单店的审计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即年度审计。
  7.  各单店店长离任还须由公司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离任店长任期内该店的经营状况和执行财务制度状况,对财务状况不实的要按实调整,并作为离任店长兑现奖罚的依据。
  8.  审计报告应由相关单店的财务经理、店长及审计人员签字确认,并在审计工作结束一周内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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