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指对公司的固定资产核算进行管理。管理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管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金属贸易事业部,控股公司参照执行。制度解释:公司财务管理部
6.1实行财产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6.1.1财产主管部门:本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6.1.2财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6.1.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为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6.2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程序
6.2.1申请购建: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主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6.2.2审核批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6.2.3对外订货: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6.2.4建设安装: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6.2.5验收使用: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2.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6.3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6.3.1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均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
6.3.2主管部门审核;
6.3.3报总经理批准
6.3.4报财务部审核后做帐务处理。
6.4固定资产审批权限
6.4.1固定资产的购置,由资产管理部审核签字,经总经理批准签字。
6.4.2固定资产的处理,由资产管理部审核签字,经总经理批准签字。
6.5管理流程
6.5.1固定资产购置核算流程
资产管理部审核签字 |
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报告 |
出纳会计审核付款 |
总经理审核批准 |
见6.4.1 |
见6.2.6 |
见6.2 |
6.5.2固定资产处理核算流程
资产管理部审核签字 |
使用部门提出处理固定资产报告 |
会计审核后做帐务处理 |
总经理审核批准 |
见6.4.1 |
见6.3.4 |
见6.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