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中山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十二)总结如下:
  性差异有以下几种类型:
  (1)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
  (2)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
  (3)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不允许扣减;
  (4)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允许扣减。
  (三)采用递延法时,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
  1.本期应交所得说;
  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
  上述本期应交所得税,是指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和现行所得税率计算的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是指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用现行所得税率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和未来可抵减的所得税金额,以及本期转回原确认的递延税款借项或贷项。按照上述本期所得税费用的构成内容,可列示公式如下: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
  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本期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率
  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率
  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可抵减本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即前期确认本期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前期确认递延税款时的所得税率
  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增加本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即前期确认本期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前期确认递延税款时的所得税率
  (四)采用债务法时,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
  1.本期应交所得税;
  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3.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按照上述本期所得税费用的构成内容,可列示公式如下: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由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调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由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调减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期由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增或调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累计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或累计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率-前期确认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或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时适用的所得税率
  或者=递延税款账面余额-已确认递延税款金额的累计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率
  (五)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在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的情况下,为了慎重起见,如在以后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时期内(一般为3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转回的,才能确认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并作为递延税款的借方反映,否则,应于发生当期视同永久性差异处理。
  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按一定比例可以从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所得税中抵免的部分,以及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规定期限内出租、转让应补交的所得税,均作为永久性差异处理;按规定以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再投资所应退回的所得税,以及实行先征后返所得税的,应当于实际收到退回的所得税时,冲减退回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9百零八条 一般应按月计算利润,按月计算利润有困难的,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计算利润。
  *9百零九条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外),在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召开会议前,应当将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提请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
  *9百一十条 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末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
  外商投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中外合作经营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以及国有工业按规定以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
  *9百一十一条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应付优先股股利,是指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指按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三)应付普通股股利,是指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在本项目核算。
  (四)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是指按照利润分配方案以分派股票股利的形式转作的资本(或股本)。以利润转增的资本,也在本项目核算。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反映。
  *9百一十二条实现的利润和利润分配应当分别核算,利润构成及利润分配各项目应当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或提取的储备基金、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分配的优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分配的普通股股利、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期末未分配利润(或来弥补亏损)等,均应当在利润分配表中分别列项予以反映。
  第八章 非货币^***易
  *9百一十三条非货币^***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包括股权换股权,但不包括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易)。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在确定涉及补价的交易是否为非倾向^***易时,收到补价的,应当按照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确定;支付补价的,应当按照支付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之和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收到补价的: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支付补价的: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9百一十四条在进行非货币^***易的核算时,无论是一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或者一项资产同时换入多项资产,或者同时以多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或者以多项资产换入多项资产,均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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