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鹤壁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结如下:
  *9章   总则
  *9条 为规范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计划、控制、监督、决策的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提高担保资金的利用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结合《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的财务活动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会计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制公司预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活资金,加强对担保基金的风险防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建立责任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财务分管经理、财务人员应各司其职。财务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努力为公司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作好服务。
  公司内部要认真作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每笔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应当准确完整。
  公司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财务计划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担保基金管理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资金管理
  第二章  财务计划管理
  第六条  财务计划是对本年度经营活动的预测,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财务计划包括基本业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计划两部分。
  第七条  基本业务收支计划主要有公司担保业务活动中的收入、费用支出、及其他业务收支、税金及营业结余的留用情况。
  第八条  资金计划主要包括公司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九条  公司财务计划在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由财会部门汇总编制。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年度财务计划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收入来源有:
  (1)担保费收入:指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利息的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咨询费收入等
  (4)投资收益:进行投资取得的收益
  (5)营业外收入:指非业务性收入如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公司的补助、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
  第十二条  各项财务收入应按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核算、正确反映,防止漏收、错收。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在外私设账户,以保证损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转移收入。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支出是指公司为开展主营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
  (1)业务支出:公司在进行担保项目调查、评估过程中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鉴证、审计、公证等的支出,以及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的支出,对本公司自身的审计评估除外。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安全防卫费、公杂费(车船燃料费、养路费和牌照费、清洁卫生用具、订阅公用书报、办公用品)、外事费、邮电费、电子设备运转费、注册登记费、差旅费、修理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印刷费、水电费、房租费、招待费、劳保费、住房公积金、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咨询费、公证及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3)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费等。
  (4)提取短期担保风险准备金:按每笔新发生担保额10%提取风险准备金。在该笔担保业务按时履约解除担保责任时,净预提的风险准备金的余额返还担保基金。
  (5)提取长期担保风险金:从担保基金的年收益中按50%提取担保风险准备金,担保风险准备总额达到基金总额的50%后,可不再提取。
  (6)代偿损失超出准备支出:代偿损失超过已提取短期、长期担保风险准备金差额部分。
  (4)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年未按在保项目所收保费的50%提取,同时转回以前年度提取本年已解除担保责任余额项目所收保费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用于弥补代偿损失。
  (5)提取担保赔偿准备:按年末在保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实行差额提取,用于弥补代偿损失,计提的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计提的比例根据担保业务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不同而不同。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7)利息支出:指借款所应支付的利息。如到期一次支付的利息数额较大,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8)其他业务支出: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其他与业务有关的支出。
  (9)营业外支出:指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罚金、其他等。
  (10)所得税:根据国家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
  第五章   担保基金管理
  第十四条  担保基金是保证公司担保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主要由国家、企业法人、个人投入,其他筹措担保资金的活动应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其来源主要有:
  (一)国家、企业法人、个人出资;
  (二)基金净收益;
  (三)其他
  第十五条 担保资金的使用应建立审核和控制制度,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资金的收付集中由财会部门办理。对外拨付保证金和发生代偿赔付,必须符合操作规程,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讨论通过,报公司分管财务经理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审核,方可对外付款。
  第十六条 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正确提取和使用风险准备金和资本保障基金,中心开展担保业务提取的各项准备金及资本保障基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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