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嘉峪关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盘点制度(二)总结如下:
  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2.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3.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 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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