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咸阳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店铺赔偿制度总结如下:
  店铺赔偿制度
  一、货品赔付
  各店铺务必在每月25日对店铺所有货品(包括饰品)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进行核对,核对结果如出现盘赢,则盘赢部分直接入帐作为下月盘点的期初数,核对结果如出现盘亏,盘亏部分由店铺负责赔偿。
  1、营业期间货品赔偿:
  ①在营业过程中造成的商品丢失由区域负责人或当班全体店员承担赔偿;
  ②当班店员要对卖场货品进行交接,仓管对仓库进行交接,交接后产生的货品丢失有当班人员承担。
  2、盘存货品赔偿:
  ①如店铺在当月核算工资前能够确定责任人所造成的亏损货品,则该款盘亏商品由该责任人全额承担。
  ②如店铺在当月核算工资前不能够确定责任人所造成的亏损货品,则盘亏商品由店铺所有人员按比例承担。
  ③赔偿承担比例:店长赔偿总额的     %(建议20%),其余由当班与导购按    :    分摊。
  ④赔偿折扣:正价货品一律按吊牌价的    折赔偿、折价货品按货品的零售价赔偿。
  ⑤盘点原则上每月1次,个别情况,另行通知,货品盘点时务必写清货品的颜色和尺码,盘点货品须如实反映当店的所有库存情况。
  ⑥盘盈商品应当查找原因,纠正错误。
  二、固定资产赔偿(指价值_______元以上的设施设备):
  1、店铺内所有设施设备要注意保管和维护,对因故意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照价赔偿。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将视情况赔偿。
  固定资产设定编号,建立资产往来帐和维护记录。通常每月盘存一次,核实数量、检查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视情况及时报损或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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