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玉溪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公司暂借款管理办法总结如下: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管理范围。
  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主要包括差旅费借款、零星采购借款和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2章  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3条  因公出差借款。
  1.员工因公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到财务部领款。
  4.财务部以借款单为借款依据办理借款。
  5.员工出差回企业后,应持相关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财务部结合借款单的内容审核差旅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办理差旅费的报销,并登账。
  第4条  零星采购借款。
  1.由采购部做出书面采购计划,注明需预借的金额。
  2.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到财务部领款。
  4.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办理借款支付。
  第5条  零星采购借款的限额标准。
  一般零星采购借款的限额为   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的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6条  个人临时性借款。
  1.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进行二次借款。
  2.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贷款单需经各级主管签批。
  4.到财务部以借款单作为借款、还款的依据。
  第7条  个人借款限额标准。
  个人借款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其2个月的工资总额,超过时须有企业担保人。
  第3章  暂借款支付方式规定
  第8条  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等方式予以支付,视不同情况和企业财务规定而定。
  第9条  对经常性需要借款的人员,企业财务部可统一为其办理银行信用卡。
  第4章  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规定
  第10条  对出差人员借款,在返回企业5个工作日内到企业财务部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
  第11条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零星采购业务,应于使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12条  对领用定额备用金的部门和个人,实行定期报销规定,即于每周二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13条  对个人借款,还款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第14条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或还款手续。
  第5章  监督和处罚
  第15条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16条  财务部应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暂借款报销(还款)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6章  附则
  第17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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