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漯河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纳税筹划流程总结如下:
  *9章 总 则
  *9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税法文件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内部风险控制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 遵守税收法规、依法诚信合理纳税是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的宗旨。
  第四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股份公司本级、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股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
  第五条 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税务管理
  第二章 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第六条 公司税务管理机构设置
  1.公司本级财务管理部门设立专职税务管理岗位和人员。
  2.各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财务部门相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税务管理岗位和人员。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税务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税务事项的审核、核算、申报、缴纳(含代扣代缴)、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种发票的购买、领用和保管工作;按照税法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指导、监督与落实。
  3.负责与税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接洽、协调和沟通应对工作,负责解决应以公司名义统一协调、解决的相关税务问题。
  4.参与公司日常的经济活动和合同会签,利用所掌握的税收政策,为公司的战略制定、关联交易、并购重组等重大决策以及开发、采购、销售、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税务专业支持与管理建议。
  5.负责所在地区*7税收政策的搜集和整理,及时了解和熟练掌握国家有关财税政策的变化,将与公司有关的重要税务政策变化归类汇总后,提交公司领导和控股公司,必要时还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学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各项税务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6.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加强公司经营活动的税务筹划,每月对纳税申报、税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效地控制税收成本,发挥税务管理的效益。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税务管理的不相容职责包括:税务规划的起草与审批;税务资料的准备与审查;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与审批;税款缴纳划拨凭证的填报与审批;发票购买、保管与财务印章保管;税务风险事项的处置与事后检查;其他应分离的税务管理职责。
  第九条 任何税务事项的计缴必须有书面原始凭证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条 公司涉税业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第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对涉税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 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
  第十二条 公司应全面、 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企业应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
  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
  涉税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
  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其他有关风险因素。
  第十三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 税务风险评估由企业税务管理岗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应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
  第四章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 公司应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税务风险。
  第十六条 公司应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组织机构、 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建立税务风险控制点,根据风险的不同特征采取相应的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和重大程度建立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机制。
  第十七条 企业应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 制定覆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 公司因内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受行业惯例和监管的约束而产生的重大税务风险,可以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以寻求税务机关的辅导和帮助。
  第十九条 公司应对于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建立监控机制,评估其累计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第二十条 公司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 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内部、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与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与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
  1、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
  2、 建立和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系统,确保企业财务会计系统的设置和更改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合理保证会计信息的输出能够反映法律法规的*7变化。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1、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
  2、将税务申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利用有关报表软件提高税务申报的准确性;
  3、建立年度税务日历,自动提醒相关责任人完成涉税业务,并跟踪和监控工作完成情况;
  4、建立税务文档管理数据库,采用合理的流程和可靠的技术对涉税信息资料安全存储;
  5、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法律法规的收集、处理及传递的效率和效果,动态监控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公司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记录、收集、处理、传递和保存应符合税法和税务风险控制的要求。
  第六章 监督和改进
  第二十四条 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审核,不断改进和优化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二十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根据企业的整体控制目标,对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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