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随州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三)总结如下:
  五十九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15日内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条  清算组应当白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有关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六十一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六十四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六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连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财务账簿,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前述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六条  请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六十七条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修改章程。
  第六十八条  修改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提出章程修改草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第六十九条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董事会可依靠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的细则。公司细则不得与公司章程相抵触。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于        年    月制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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