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太原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范本总结如下:
  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范本)
  XX研究院章程
  *9章  总则
  *9条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名称:XX研究院(以下简称“企业”)
  企业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条  企业是中国XX集团公司设立的,以科技开发、产品研制、技术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四条  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万元,由XX集团公司以货币方式投入。
  第五条  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按照市场需求,切实把技术创新作为增强企业生产力的关键措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第六条  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在企业中的活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内贯彻执行。
  第八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企业为工会提供必要的的活动条件。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提高职工素质。
  第二章  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九条  企业宗旨:依托科技优势,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步伐,把企业建设成集工程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产品制造、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科技型企业。
  第十条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营方式:
  第三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企业实行院长负责制。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和总会计师。
  第十三条  院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院长由XX公司任命。
  第十四条  企业建立以院长为首的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系统。院长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负有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  院长领导企业的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决定企业的名项计划。
  (二)决定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
  (三)聘任、解聘企业中层领导干部。
  (四)提出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职工培训计划,工资调整方案,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工资列入企业成本开支的企业人员编制,制定、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的方案。
  (五)依法奖惩职工。
  第十六条  院长依靠职工群众履行本法规定的企业的各项义务,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企业的决策机构为院务会议,成员包括:院长、副院长、书记、副书记。
  第四章  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职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职工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履行义务。
  第四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二条  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缴纳各种税、费、基金。
  第二十三条  企业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企业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纪律。
  (一) 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预提和摊销费用,计提和处理资产损失。
  (二) 开展目目标成本管理。
  (三) 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内部管理制度。
  (四) 加强财务审计。
  第二十四条  企业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  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二十六条  企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帐目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缴纳各项税款。
  第六章  劳动、人事、工资制度
  第二十八条  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二十九条  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吸收优秀科技人才。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审核,并实行任期制。企业有权依照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录用、辞退职工。
  第三十条  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分配制度。
  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劳动保障制度。
  第七章   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企业主管部门依法决定解散;
  (二)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撤销;
  (三)企业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条  企业因前条原因终止的,应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组织应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债权、债务,编制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目。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批准,清算组织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起草、修改经XX公司批准,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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