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吐鲁番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舟山市内部审计协会章程(一)总结如下:
  *9章 总 则
  *9条 舟山市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为 ZHOUSHAN INTERNAL AUDIT INSTITUTE,缩写为ZSIAI。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市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市性的行业自律性组织,是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者服务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履行服务、管理、宣传、交流的基本职能,推进自律性行业管理,积极宣传,扩大交流,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和影响,维护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开展各种专业服务,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素质,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舟山市审计局、舟山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团体会员。
  第五条 本会会址:浙江省舟山市行政中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制定本市内部审计准则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调查研究内部审计发展中的新问题,提出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后续教育;
  (四)贯彻执行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制度,组织岗位资格和其他内部审计专业资格考试;
  (五)开展内部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办好《舟山内审动态》;
  (六)受理审批和管理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中介服务,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
  (八)开展国内交流活动,与省内外相关团体进行交流和合作,经有关部门委托在舟山市组织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英文缩写CIA)的考试报名,办理本市有关单位或人员向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申请入会的审核、申报工作;
  (九)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办理市审计局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特邀个人会员。
  第八条 会员入会条件:
  (一)团体会员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本市境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二)个人会员
  凡承认本会章程,在本市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包括审计、会计、经济、工程、计算机等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三)特邀个人会员
  与内部审计工作有关的社会知名人士,经理事推荐、理事会讨论通过,为本会特邀个人会员。
  第九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入会登记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发展少数会员,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办理,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获得本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向本会申请合法保护权;
  (五)参加本会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
  (六)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专题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接受本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和专业学习任务;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故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6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 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决定个别理事因工作变动或病故等原因需作更换和增补的事宜;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决定聘任和解聘名誉会长等;
  (十一)决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它重要事项;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二分之一。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9、三、四、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其他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