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邵通会计实务辅导相关内容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一)总结如下: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会计人员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来源。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简称凭证,是记录经济活动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据。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进行会计监督的重要依据。正确填制和认真审核会计凭证是财务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
  任何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在从事任何一项经济活动时,都必须办理会计凭证,也就是由有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填制,取得会计凭证,对整个经济活动过程作出书面记录。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在会计凭证上盖章签字,表示对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与合法性负责。会计人员必须对已取得的会计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只有准确无误的会计凭证才能作为登记各种账簿的凭据。
  会计凭证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原始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原始证据,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原始凭证记载着大量的经济信息,又是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初始文件,与记账凭证相比较,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所以它是一种很重要的凭证。
  1.原始凭证的内容
  不同的原始凭证有不同的内容和格式,但一般都包含有以下几个要素: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原始凭证的编号。
  (3)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4)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5)有关的经济业务内容。
  (6)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总量。
  (7)有关部门与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8)凭证附件。
  2.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原始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始依据。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记录真实。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
  (2)填制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填制内容要完整,不可遗漏,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的责任。
  (3)明确经济责任。原始凭证上要有经办人员或部门的签章。外来的原始凭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财务公章。
  (4)填制及时。原始凭证必须填制及时,并按照规定程序传递、审核,以便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5)书写清晰,字迹工整。原始凭证要用蓝黑墨水书写,支票要用碳素墨水填写。两联或两联以上套写的凭证,必须全部写透。大小写金额数字要符合规定,正确填写。原始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都要认真填好,要求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不得任意涂改、刮攘或挖补。一般凭证如果发现错误,应当按规定方法更正。而有关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凭证,如果填写错误,不能在凭证上更正,应加盖“作废”戳记,重新填写,以免错收错付。
  (6)各种原始凭证要连续编号。如果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如发票、支票和收据等,在需要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存根和其他各联全部保存,不得随意撕毁。
  3.原始凭证的审核
  会计人员应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认真的审核,防止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进入会计记录,以免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
  对会计凭证的审核是会计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原始凭证填制以后,为了保证其真实可靠,会计部门在据此填制记账凭证人账前,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主要是审查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令、制度和政策;是否执行了预算、合同和计划}是否符合经济核算的原则。若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向有关部门与领导汇报。
  (2)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技术性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即凭证所载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该填的项目是否遗漏,数字是否清楚准确,书写是否规范,有关部门与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对有技术性问题的原始凭证要退回,补齐手续或更正错误。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归类、整理,并确定会计分录而编制的凭证,是直接凭以登账的依据。
  记账凭证要根据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按规定的会计科目和复式记账方法,编成会计分录,以确保账簿记录的准确性。这是由于原始凭证只表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不能反映其归类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不能凭以直接人账,而且原始凭证多种多样,其格式、大小也不尽一致。为了做到分类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必须按会计核算方法的要求,将其归类、整理为能据以入账的形式,指明应记入的账户名称以及应借、应贷的金额。
  1.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填制记账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填制正确与否关系到记账的真实性。
  填制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2)摘要的填写简明扼要,既能概括经济业务的要点,又便于登记账簿和账证核对。
  (3)准确地使用会计科目,不得简化或使用代号。
  (4)记账凭证中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简化。
  (5)按规定对凭证编号,附件完整。
  2.记账凭证的填制
  记账凭证各项目的填制方法如下:
  (1)摘要栏的填写。
  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是填写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的。填写时要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反映经济业务的概况。填写摘要的要求如下:
  a.真实准确,其内容要与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
  b.简明扼要,对经济业务内容表述要准确、概括,并书写工整。
  c.当一笔经济业务涉及两个以上(不含两个)一级科目时,应根据经济业务和各个会计科目的特点分别填写摘要。
  (2)会计科目的填写。
  记账凭证的基本功能是根据借贷记账法的做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编制会计分录时必须填写会计科目。要符合如下要求:
  a.必须使用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不得自创,以保证核算口径一致,便于前后期的比较;也便于进行逐级亍[总,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
  b.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填写齐全,对应关系清楚,金额正确无误。
  c.在书写时,文字不要占满格,一般应占格距高度的l/2,上面留有一定的空格,便于更正差错。
  d.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3)金额的填写。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51条规定,填制记账凭证时,数字在书写时必须符合下列几项要求:
  a.数字书写要求。阿拉伯数字在书写时,不得连笔写,必须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数字金额前必须书写货币币种符号(例如,¥、$)或者货币名称的简写。币种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如果在金额数字前书写了币种符号,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b.单位书写要求。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以填写“oo”,或者填写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填写“O”,不得用符号“一”代替。
  c金额书写要求。汉字大写的金额,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写为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不得写为“O、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填与“整”字或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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