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绵阳出纳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中国会计准则变迁与会计理念变化(四)总结如下:
  原则。《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更明确地以经济实质观替代法律形式观,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各环节均对经济实质观有所体现。如租入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确认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入账;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还是权益法的选择;借款费用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资产或者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的列示等等均应按照经济实质观进行处理。
  四、结束语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会计准则也在不断的完善中。理念作为指导行为的根本性原则,掌握会计准则理念的变化对理解会计准则的变化有着重要作用。由于会计准则永远落后于会计实务,随着经济的发展,现有准则没有涉及的新业务随时可能出现,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充分发挥自身职业判断能力,而掌握先进会计理念以及对现有会计准则内在精神有着透彻理解的会计人员,无疑更有优势。本文归纳总结的我国会计准则的九大理念变化,将有助于会计人员理解和应用新准则,提升自身的职业判断能力。
  当然,上述九大会计理念变化,其重要性并非完全一致。除了规则导向观向原则导向观变化属于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变化以外,其他理念变化都属于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变化,其中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的变化与会计目标有关,属于会计准则顶层的理念变化,其他会计理念变化基本上是由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的变化所引起,充分理解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的变化对于理解其他理念变化至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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