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镇江出纳会计实务相关内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旧)(五)总结如下:
  第十章      会计报表的编审
  第五十四条 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具体报表格式见本制度所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有专款收支业务的,还应按专款的种类编报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第五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
  收入支出总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年度收支总规模的报表。收入支出总表按单位实有各项收支项目汇总列示。
  支出明细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当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列示。对于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应按支出的用途分别列示。
  附表是指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会计单位的要求编报的补充性报表,如基本数字表。附表按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规定的项目列示。
  第五十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月报,是反映行政单位截止报告月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月报要求编报资产负债表、支出明细表。
  季报,是分析、检查行政单位季度资金活动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应在月报的基础上较详细地反映单位经费收支的全貌。各行政单位的季报,要求在月报的基础上加报基本数字表。
  年报(年度决算),是全面反映年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年度决算报表种类和要求等,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有关决算编审规定组织执行。
  第五十七条 行政单位的会计报表,要保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机关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对于屡催不报报表的单位,有权暂停其预算拨款或预算外资金的拨付。
  第五十八条 基层单位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切实做到账表相符,不得估列代编。
  第五十九条 主管会计单位除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本级的会计报表外,还应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第六十条 行政单位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时都应编写报表说明书。报表说明书包括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报表分析说明。
  报表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等。
  报表分析说明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上级会计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没有特殊规定的一般会计处理方法,按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办理。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88)财预字第52号〕及其补充规定在行政单位同时停止执行。各部门自行制定的适用于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附一:行政单位会计凭证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10合法凭证,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行政单位原始凭证主要有:
  1.收款收据;
  2.借款凭证;
  3.预算拨款凭证;
  4.固定资产调拨单;
  5.开户银行转来的收、付款凭证;
  6.往来结算凭证;
  7.库存材料的出库、入库单;
  8.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经过的凭证和文件。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并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凭证。行政单位的记账凭证主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2.记账凭证编制方法:
  (1)行政单位应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归类整理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列齐全,经复核后凭以记账。制证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2)记账凭证一般根据每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当天发生的同类会计事项可以适当归并后编制。不同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合并编制同一张记账凭单,也不得把几天的会计事项加在一起作一个记账凭证。
  (3)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主要的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在其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应经主管会计人员签章。
  (4)记账凭证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记账凭证由指定人员复核,并经会计主管人员签章后据以记账。
  (5)记账凭证应按照会计事项发生的日期,顺序整理制证记账。按照制证的顺序,每月从*9号起编一个连续号。
  (6)记账凭证每月应按顺序号整理,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保管。  3.错误更正
  行政单位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发生错误时,不得挖补、涂抹、刮擦或使用化学药水消字,应按下列方法更正:
  (1)发现未登记账簿的记账凭证错误,应将原记账凭证作废,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2)发现已经登记账簿的记账凭证错误,应采用“红字冲正法”或“补充登记法”更正。采用计算机做记账凭证的,用“红字冲正法”时,以负数表示。
  附二:行政单位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种类
  行政单位会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以下账簿:
  1.总账。作为核算资产、负债、净资产及收入、支出、结余的总括情况,平衡账务,控制和核对各种明细账。总账格式通常采用三栏式账簿,按照会计科目名称设置账户。
  2.明细账。是用以对总账有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的账簿。明细账的格式一般采用三栏式或多栏式。主要设置:
  收入明细账。包括拨入经费明细账、预算外资金收入明细账及其他收入明细账。
  支出明细账。包括拨出经费明细账、经常性支出明细账、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
  往来款项明细账。主要包括暂付款明细账、暂存款明细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
  二、账簿使用要求
  1.会计账簿的使用,以每一会计年度为限。每一账簿启用时,应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和“账户目录”,附于账簿扉页上。
  2.手工记账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除登记收入负数使用外,只能在划线、改错、冲账时使用。账簿必须按照编定的页数连续记载,不得隔页、跳行。如因工作疏忽发生跳行或隔页时,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并由记账人员签名盖章。
  登记账簿要及时准确,日清月结,文字和数字的书写,要清晰整洁。
  3.会计账簿应根据已经审核过的会计凭证登记。记账时,将记账凭证的编号记入账簿内,记账后,在记账凭证上用“√”号注明,表示已登记入账。
  4.各种账簿记录应按月结账,计算出本期发生额和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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