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玉林出纳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二)总结如下:
  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期末余额,应按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二)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七、企业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9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9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9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七、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等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有信用卡业务的企业应当在“信用卡”明细科目中按开出信用卡的银行和信用卡种类设置明细账。
  九、企业应加强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十、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企业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的短期投资应在取得时,按照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投资成本。具体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三)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单独核算。涉及补价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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