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数字
年终前,对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所属各单位之间的全年预算数(包括追加追减和上、下划数字)以及应上交、拨补的款项等都应按规定逐笔进行清理结算,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领拨经费数和上交、下拨数一致。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应交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高等学校对所属二级单位的拨款应截至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二、确定年度收支范围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按有关规定在年终前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如实列报。高等学校年度支出决算,一律以截至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
三、清理往来款项
高等学校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确实清理不完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
四、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
高等学校年终应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对未达款项,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调整。现金账面余额应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五、进行财产清查
年终前,高等学校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六、年终结账
高等学校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一)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规定的年终冲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二)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行下的“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三)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高等学校,其年终结账按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办理。
高等学校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按规定的程序作相应调整。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的编报要求
(一)高等学校会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高等学校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高等学校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高等学校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
(二)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况说明书等。高等学校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内容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对于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资金,应当按照经费提供单位的要求编报有关报表。
高等学校必须根据管理需要,建立定期的内部会计报告制度。
(三)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说明充分。
(四)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应按规定期限报送各有关单位。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5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按主管部门规定的限期报出。
二、会计报表的种类与格式
编 号 | 会计报表名称 | 编报期 |
会高校 01 表 | 资产负债表 | 月、年报 |
会高校 02 表 | 收入支出表 | 月、年报 |
会高校 02-1 表 | 支出明细表 | 年报 |
资 产 负 债 表
(月报表格式) 会高校01表
编制单位: __ 年 __ 月 __日 单位:元
项 目 | 行次 | 期初数 | 期末数 | 项 目 | 行次 | 期初数 | 期末数 |
一、资产类 | 二、负债类 | ||||||
现金 | 借入款项 | ||||||
银行存款 | 应付票据 | ||||||
应收票据 | 应付及暂存款 | ||||||
应收及暂付款 | 应缴财政专户款 | ||||||
借出款 | 应交税金 | ||||||
材料 | 代管款项 | ||||||
对校办产业投资 | 负债合计: | ||||||
其他对外投资 | |||||||
固定资产 | 三、净资产类 | ||||||
无形资产 | 事业结余 | ||||||
资产合计: | 经营结余 | ||||||
减:结余分配 | |||||||
五、支出类 | 待分配结余 | ||||||
拨出经费 | 事业基金 | ||||||
教育事业支出 | 其中:一般基金 | ||||||
科研事业支出 | 投资基金 | ||||||
经营支出 | 固定基金 | ||||||
上缴上级支出 | 专用基金 | ||||||
对附属单位补助 | 净资产合计: | ||||||
结转自筹基建 | |||||||
四、收入类 | |||||||
教育经费拨款 | |||||||
科研经费拨款 | |||||||
其他经费拨款 | |||||||
上级补助收入 | |||||||
教育事业收入 | |||||||
科研事业收入 | |||||||
经营收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