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荆州出纳会计实务相关内容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三)总结如下:
  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年末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末,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下年初,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如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按照两者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按照批复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112  应收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而应向门诊病人、住院病人收取的和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的应收未收医疗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结算欠费”和“应收医疗保险金”一级明细科目。
  “结算欠费”一级明细科目按照“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医疗保险金”一级明细科目按照医疗保险机构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与门诊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应向门诊病人收取的部分,按照门诊病人实际支付或应付未付的医疗款金额,借记“库存现金”、本科目(结算欠费——门诊病人)等科目,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收医疗保险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门诊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与住院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大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实际补付或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本科目(结算欠费——住院病人)等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按照退还给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贷记“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收到病人补交的结算欠费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算欠费)。
  (四)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医疗保险机构结算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
  如医疗保险机构预拨并需结算医疗保险金的,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按照医疗保险机构预付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医疗保险机构补付或退还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
  (五)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发生结算差额时,对于可由相关过失人赔偿的部分,按照实际赔偿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对于由相关过失人赔偿以外的部分,按照规定批准核销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医疗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期限超过3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除医保结算差额以外的应收医疗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在报经批准后核销。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坏账核销备查簿”,详细登记已核销应收医疗款坏账的债务人姓名、形成时间、金额、原因等相关信息。
  如果已核销的应收医疗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应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收未收的医疗款项。
  114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以及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各项其他应收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领用备用金时,按照批准领用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备用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已使用的备用金并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按照实际报销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账龄超过3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核销。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坏账核销备查簿”,详细登记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的形成期限、金额、原因等相关信息。
  如果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应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1  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了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及其他活动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照库存物资的类别,如“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等设置一级明细科目,“药品”一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药库”、“药房”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按照西药、中成药、中草药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明细账下按照品名、规格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库房应设置实物收、发、存数量明细账。
  三、库存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库存物资在取得时,应以其成本入账,具体如下:
  1.按照规定集中采购配送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按照通过集中采购确定的采购价格(包括配送费用,下同)确定,自行外购的库存物资成本按照实际采购价格及相关直接税费确定。外购或集中采购配送的物资验收入库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2.接受捐赠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接受捐赠的物资验收入库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库存物资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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