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徐州出纳实务相关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二)总结如下:
  别列示。
  第三十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净利润;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
  (三)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四)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五)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六)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第六章 附 注
  第三十一条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三十二条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第三十三条 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三)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
  (四)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六)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未在与财务报表一起公布的其他信息中披露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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