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锡林郭勒盟会计实务汇总相关内容已税专项经费的支出能做纳税调减吗总结如下:
  【问题】
  我公司在2008年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专项经费10万元,记入“专项应付款”贷方,本期所发生费用记入“专项应付款”借方,年末“专项应付款”余额为0。请问老师如果按照财税[2008]151号规定,2008年我单位取得10万元的财政资金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的话,那我在“专项应付款”借方记入的10万元费用是否可以作纳税调减处理呢?
  【解答】
  贵公司收到的上级财政部门专项经费,如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应计入取得年度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那么该专项经费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申报扣除。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