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安顺会计实务汇总相关内容遗失发票如何办理有关具体手续总结如下:
  【问题】
  业户遗失(丢失、被盗)发票如何办理有关具体手续?
  【解答】
  业户遗失发票,应于遗失发票当天或次日,按规定书面报告发售发票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公开声明作废。
  遗失发票的登报声明作废程序:
  1、遗失者书面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并填写《遗失声明作废刊出登记表》;
  2、遗失者将经地方税务机关验核审批同意并盖章的《遗失声明作废刊出登记表》送到有关报社(地级市以上)办理手续(一个星期内);作废声明的内容包括:遗失发票的名称、面额、字轨、起止号码及用票单位(个人)、时间、地点等;
  3、对遗失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及《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