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克拉玛依财税实务知识点相关内容应交消费税的核算新准则总结如下:
  消费税是对税法所列消费品如烟、酒、化妆品、小汽车等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以消费品的销售收入或产品数量为计算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品的售价为12 000元(不含增值税),产品成本为8 000元,该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产品已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款项尚未收到。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12 000×17%=2 040(元)
  应交的消费税:12 000×10%=1 200(元)
  销售应税消费品时:
  借:应收账款  14 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040
  计提消费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 200
  交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 2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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