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荆门税务实务方法总结相关内容农副产品收购可否抵扣增值税进项总结如下:
  问题:农民自己收割的龙须草织成草地毯,卖给一般纳税人收购企业,企业可否领取收购发票开具给农民,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可否有法律依据?
  回复: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加强农产品经销加工行业增值税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7﹞45号] *9条第三款规定:开具范围。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对象为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农业生产者个人,且仅限于在本省市、县范围内开具,不得跨县、市使用,对于省辖市内各区之间可以跨区使用。
  因此,如果贵企业的收购行为符合以上规定,可以开具收购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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