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保山税务实务方法总结相关内容工程配套设备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总结如下:
  问:我公司有一项在建污水处理工程,并采购了一批属于工程配套设备的电机。请问,购置这批电机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实施细则对不动产的界定是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为标准。你公司的污水处理工程属于不动产,因此,用于配套该工程电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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