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实务信息相关内容运输发票的托运人名称不一致能否抵扣总结如下:
  【问题】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铁路运输发票,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是否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七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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