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嘉峪关税务实务信息相关内容单位自制凭证怎样计算增值税总结如下:
  问:依据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可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我单位(商业)采取折扣的方式销售货物,向购货方开具了含有销售价款和折扣金额的自制的销售凭证,按照净额入账。虽然没有开具发票但也没有将折扣额另开发票,所以我单位自制凭证上的折扣并不在该文件的规定范围内,可按会计制度以净额计销售额计提增值税,对吗?
  答: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中规定: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你单位自制凭证不属于正式发票,因此不可从销售额中减除除折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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