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湘潭税务实务信息相关内容修缮固定资产材料款怎样抵扣总结如下:
  依照《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称“非应税项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作进一步解释:“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其中,“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