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税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辅导期内预缴的4%的税款,怎样办理退款总结如下:
  咨询描述:辅导期内预缴的4%的税款,如何办理退款
  解答内容: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号)规定:
  一、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预缴税款抵减的审核工作(一)纳税人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 (二)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审核,纳税人缴税和专用发票发售情况无误,且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税款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大于预缴增值税余额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9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
  办理退税时应当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