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益阳税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增量发票预交的税款抵扣不完应怎样处理总结如下:
  咨询描述:我公司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5月我公司为增量发票预交了8000元税款,请问这部分税款在申报5月份税款时抵减不完,剩余部分该怎样处理。
  解答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1097号 ] *9条规定“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您可以继续抵减剩余部分。如果到辅导期结束仍然有余额,请参照文件第三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9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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