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吕梁会计税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要怎样计税总结如下:
  问:近日,一家商贸公司与我单位签订了一份车位租赁合同,该公司租用我单位闲置车位3个,租期为5年。为防止中途有变我方利益损失,我单位一次性收取了5年的租金。请问:这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何时?
  答:您单位出租车位行为,属营业税中的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且一次性收取5年租金,属预收款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您单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当天,并应于次月征期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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