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遵义会计税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成品油消费税按新规怎样缴纳总结如下:
  问:我是一家成品油生产企业,税务机关对企业2008年11月份和12月份成品油销售情况进行了纳税评估。评估结论是:本企业非正常销售汽油1.12万吨、柴油1.62万吨,要求调整申报并补缴消费税2677.232万元。本企业在进行2008年12月份的纳税申报时已经缴纳了消费税401.424万元,请问税务机关的做法对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实施专项评估,并明确了成品油非正常销售数量的确定方法、税款申报、补缴方式和时限,以及查处原则。税务机关按照2009年1月1日前成品油消费税税率,退还已纳消费税401.424万元。按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的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补缴消费税3078.656万元,即实际补缴消费税2677.2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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