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郑州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企业外购的商品用于招待费怎样处理总结如下:
  问:企业外购的商品用于招待费或宣传费是否属于无偿赠送行为,作视同销售处理。
  答:《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要作增值税进项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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