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大连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取得的土地款怎样应按销售不动产缴营业税总结如下:
  问:某公司于6年前向地产公司购进5亩土地用于自建办公楼,每亩价格为28万元,已缴部分土地款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现在由于公司效益不好,准备将土地转让给其他单位,每亩价格为26万元。请问该公司取得的土地款是否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规定,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变化的财产。销售不动产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其中,其他土地附着物指除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如树木、庄稼、花草等。而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转让无形资产的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权、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等。
  该公司转让土地,实际上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下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营业税,而不是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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