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渭南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吸收合并接受对方资产的缴纳营业税总结如下:
  咨询内容:我公司吸收合并了另一家公司,被合并公司的土地、房产转移到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回复内容:根据苏地税发(2000)44号文件:对企业在合并、兼并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 财税字[1995]048号文件: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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