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七台河税务实务相关内容外籍人员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总结如下:
  问:计算外籍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自2008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9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提示:自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为2000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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