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防城港税务实务相关内容转让已购预售房取得的差价的缴纳个税问题总结如下:
  问:本人与某房地产公司已签订预售房合同并已交纳全部房款50万元,但未签订正式合同;现经房地产公司同意将上述房产转卖给他人转让价52万元,产生的差价2万元给个人,请问如何纳税?
  答: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地产公司没有实际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交易行为不成立,您没有实际取得此房屋,无权进行处置,不存在房产转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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