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贵阳税务实务相关内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时需留存什么资料总结如下:
  问题:纳税人在我市开展公益性捐赠活动税前扣除时,需留存哪些资料备查?
  回复:(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和北京市民政局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确认文件复印件;
  (二)《北京市接收捐赠统一收据》;
  (三)北京市民政局出具的相应年度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纳税人在我市以外地区开展公益性捐赠活动税前扣除时,需留存下列资料备查:
  (一)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上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确认、公布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文件复印件;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应年度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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