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邵通会计实务税务信息公布相关地下建筑应税的房产原值的确定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我企业自用的地下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如果缴纳,应如何计算?
  答:财税[2005]181号文件规定,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吉财税[2006]119号文件规定,关于自用地下建筑的原值折算。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值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值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30%)×1.2%。
  提示:请根据您房屋的具体用途确定应税的房产原值。
  如:某商业企业,利用地下开商场,原值600万元,应纳房产税?
  600×70%×(1-30%)×1.2% = 3.528
  某工业企业,利用地下开加工厂,原值600万元,应纳房产税?
  600×50%×(1-30%)×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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