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岳阳会计实务税务信息公布相关城市房地产税现行税率是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我是一个外资企业听说现在的城市房地产税变了,现在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吉地税发[2005]10号文件规定:一、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适用税率、纳税期限、征收管理等具体内容,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吉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房屋出租的,按租金收入依年税率12%征收;对以柜台等形式出租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依年税率1.2征收。二、政策调整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是1951年政务院下发条例征收的,财税[1980]82号文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自有房产,仍按《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政策是吉林省地税局下发的文件,适用范围为吉林省内,吉林省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等外资企业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另外在2005年1月1日前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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