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毕节会计实务税务信息公布相关失而复得的已退税车辆怎样补税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今年2月,我在税务机关办理了被盗车辆的退税事宜。近日,公安机关通知我找到了被盗的车辆。请问,失而复得的已退税车辆如何补税?
  答:按照《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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