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达州会计实务税务信息公布相关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内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时是否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回复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941号】的规定,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明电[2005]1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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