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会计初级职称报名网上公布相关税收辞典纳税抵押等内容总结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纳税抵押,是指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不转移对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财产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
  前款规定的纳税人或者纳税担保人为抵押人,税务机关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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