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白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公布相关财产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20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如何规定的?什么财产损失必须报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扣除?
  解答: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应按《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
  (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5)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6)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7)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8)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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