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齐齐哈尔会计继续教育网上总结信息公园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出租的房产怎么交税等内容公布如下:
  【问题】
  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或出租的房产,是否征收房产税?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像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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